資訊截至 2026/10/09。本刊區分法規原文、主管機關說明與媒體或專業機構解讀,每則標示法規狀態與來源;實際適用請以各國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本期東協重點關注資訊
- 越南|國家單一窗口換新規:第 336/2026/NĐ-CP 號議定 2026/10/15 生效,進出口申報的帳號與數位憑證要重新確認,VNeID 登入不取代數位簽章。
- 馬來西亞|電子發票豁免有例外:年營業額少於 RM3,000,000 者自 2026/09/01 起免強制實施,但有非個人股東、控股母公司、關聯方三項排除,集團旗下子公司多半仍要上線。
- 越南|緩繳申請 11/02 到期:第 245/2026/NĐ-CP 號議定的緩繳申請書最遲 2026/11/02 提交,逾期不適用;適用對象限附錄 I 的 43 項行業與小型微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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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快訊
一、國家單一窗口新規 10/15 生效:帳號、數位憑證與紙本轉檔要先確認
已頒布|即將生效 適用:在越南有進出口、過境貨物申報的企業;議定第 2 條的適用對象另含數位簽章認證服務提供者與軟體提供者
發生什麼
越南政府第 336/2026/NĐ-CP 號議定於 2026/08/22 頒布、2026/10/15 生效,取代第 85/2019/NĐ-CP 號議定,規範進口、出口、過境貨物與運輸工具經越南國家單一窗口(Cổng thông tin một cửa quốc gia)與東協單一窗口辦理行政手續的規則。議定八月已頒布,本期是生效倒數。申報人(người khai)端的重點有四,均為議定明文:
- 帳號與憑證:申報人須在入口註冊帳號與數位簽章,或以 VNeID 電子身分帳號註冊與登入(第 11 條第 1 款)。
- VNeID 不取代簽章:可用 VNeID 帳號登入,但登入不取代必要的數位簽章。
- 變更要重新登記:登記資料變更、數位憑證展期或金鑰對變更時,須重新向管理單位登記(第 12 條第 3 款)。
- 境外憑證不自動承認:境外核發的數位憑證須在越南取得使用許可,不會自動被接受(第 12 條第 2 款)。
另外,紙本轉電子文件須反映紙本的全部內容,並附申報人已就國家單一窗口登記的數位簽章(第 15 條第 2 款),只上傳掃描檔不符要求。例外是行業法規另有要求紙本、或系統故障無法線上申報時,仍須用紙本。
但書
- 不是 10/15 全面啟用:各項手續依越南財政部會同各部會訂的時程分階段上線,時程表尚未公布。
- 一年過渡只給政府系統:部會系統暫時無法回傳規定格式時,可用部會自訂格式最長一年;這只適用政府系統,不減輕企業的申報義務。
- 罰則一節請以原文為準:本刊在可讀到的議定條文中未查得罰則條款;行政程序類議定通常不含罰則,違規處罰另見處罰議定。
- 「一年過渡只給政府系統」一節出自 Vietnam Briefing 的解讀,本刊未在議定原文的施行與過渡條款逐字核對。
- 另據《稅務海關》雜誌,越南海關局(Cục Hải quan)另有第 1434/QĐ-CHQ 號決定(同為 10/15 生效,簽發日本刊未取得原文佐證,暫不列)要求與海關系統交換電子貿易文件改用 JSON 格式;本刊未取得該決定原文,細節待核。
企業可以先做的事
- 確認報關是自行申報還是委託報關行,兩者要確認的對象不同。
- 查一次數位憑證的到期日與金鑰更新排程,避開出貨尖峰。
- 盤點目前還有哪些報關單據是紙本轉檔,確認簽章有沒有加上。
深入了解:EPE 交易改走一般進出口:越南關務新制下,台商集團內交易怎麼重排
來源:Vietnam Briefing、越南政府法規文件系統、VOV
二、增值稅退稅擬改由系統自動判定可退金額:目前只有官員表態,沒有正式文件
計畫階段|待定案 適用:在越南申請增值稅退稅的出口製造業
發生什麼
據 VnEconomy 與越南《稅務海關》雜誌報導,越南稅務局(Cục Thuế)副局長黎龍(Lê Long)在越南財政部(Bộ Tài chính)2026/10/06 下午的第三季記者會表示,截至 9 月底共開出 14,668 份退稅決定、總額 149.463 兆越盾,較去年同期增加 46%,其中出口退稅占 84%。
同一批報導引述越南稅務局代表的說法:稅務局將加強自動比對電子發票、海關與銀行數據,把退稅額拆成「可立即退」與「有風險須檢查」兩塊,依計畫 2026 年 12 月 試行自動判定可退金額、2027 年起正式實施。法源為稅務管理法(Luật Quản lý thuế)第 108/2025/QH15 號中關於依資料自動退稅的規定。
但書
- 這是官員在記者會上的表態,不是法規。截至 2026/10/09,本刊未查得任何議定、通知或公文把此時程寫成正式文件,也沒有生效日。
- 兩個時程並存、尚未釐清:另有三則較早的報導稱 10 月即對部分符合條件的企業上線自動退稅,與 12 月試行的說法不一致,兩者可能指不同功能。本刊並列不合併,也不推測哪一個會先。
- 法律授權不等於實施時程已定。企業的申報義務在正式文件出來之前不變。
企業可以先做的事
- 不必為這則調整現行申報流程,但可以先確認電子發票、報關單與銀行收款三邊的資料能不能對得起來。
- 整理近兩期退稅案件被分類的結果,作為日後比對的基準。
深入了解:非 EPE 製造業出口退稅怎麼不卡關:2026 越南增值稅退稅新規與實務清單
來源:VnEconomy、越南《稅務海關》雜誌、BNEWS
鼎新數智相關活動(以下為本刊主辦方活動資訊,非主管機關說明)
- 10/15(四)越南增值稅退稅新規與四單一致實務研討會|線上場
- 10/22(四)越南增值稅退稅新規與四單一致實務研討會|北寧實體場
- 10/30(五)越南增值稅退稅新規與四單一致實務研討會|線上加開場
查看活動資訊與報名
三、清理稅籍停用近 18 萬家稅號:緩繳申請 11/02 到期,適用對象限 43 項行業與小微企業
已發布|申請中 適用:在越南有在地供應商,或符合緩繳資格的企業
發生什麼
據越南投資評論(Vietnam Investment Review)2026/10/07 報導,越南稅務局在越南財政部第三季記者會表示,截至 2026 年 8 月底近 18 萬家企業或組織的稅號被停用、逾 4,000 家已恢復;截至 6 月,停業未註銷或已不在登記地址者約 60 萬家。前 9 月各項免、減、緩稅合計約 181.5 兆越盾,其中約 60 兆為緩繳、約 121.5 兆為減免。
緩繳的依據是第 245/2026/NĐ-CP 號議定。這一點要先講清楚:它不是本週的新議定,而是 2026/06/27 由副總理簽署、效力自簽署日起至 2026/12/30 止的既有議定。本期值得注意的是它的申請期限快到了。
適用對象(第 1 條第 2 款,兩類擇一)
- 在該議定附錄 I 所列的 43 項經濟行業與領域經營者。製造類涵蓋食品、紡織成衣、皮革、木材紙類、橡塑膠、非金屬礦物、金屬與金屬加工、電子與光學、汽車、家具與輔助產業優先產品等。
- 依 2017 年越南中小企業支援法(Luật Hỗ trợ doanh nghiệp nhỏ và vừa)與第 80/2021/NĐ-CP 號議定認定的小型與微型企業,不限行業。此類適用的稅目為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與土地租金,不含個人所得稅;第一類另含個人所得稅。分支機構與單獨申報增值稅的附屬單位亦適用。
但書
- 同一個 11/02 對應三件事,不要混用:一是緩繳申請書(附錄 II 表單)若未隨當期申報書一併提交,最遲 2026/11/02 送出,逾期不適用本議定緩繳;二是按季申報的第二季增值稅延至 11/02;三是第二季暫繳企業所得稅與 2026 年土地租金第一期的 50% 也延至 11/02。
- 按月申報增值稅的期限不是 11/02:5 月稅期延至 2026/11/20,6 月至 9 月稅期延至 2026/12/21。按季申報者第三季增值稅與第三季暫繳企業所得稅均延至 2026/12/30。該議定調整的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與土地租金四項,按月或按季申報適用不同日期,請依自家申報週期對應。
- 不是所有製造業都適用:大型企業且主營行業不在附錄 I 者不適用。
- 排除項目:進口環節增值稅,以及原油、凝析油與天然氣依合約的企業所得稅。
- 附錄 I 的 43 項行業清單,本刊引自官方譯本與地方政府轉載頁,該議定的官方 PDF 無可讀文字,逐項適用請回附錄 I 原文核對。
企業可以先做的事
- 先確認自家主營行業是否落在附錄 I,再決定要不要在 11/02 前送件。
- 付款前核驗在地供應商的稅籍狀態,尤其是中小型供應商,把核驗結果留下紀錄。
來源:Vietnam Investment Review、LuatVietnam 英文版議定全文、越南法律圖書館
四、節能計畫與能源審計新通知 11/20 生效:重點用能單位門檻是 1,000 TOE,不是 kWh
已簽發|即將生效 適用:被列入越南省級重點用能單位名單的工廠
發生什麼
越南工貿部(Bộ Công Thương)於 2026/10/05 公告第 64/2026/TT-BCT 號通知,2026/09/30 簽發、2026/11/20 生效,取代第 25/2020/TT-BCT 號通知,規範年度與五年節能計畫、執行報告、能源管理模式與能源審計程序。據越南《工商雜誌》轉述,年度計畫與報告期限為每年 4 月 30 日前,能源審計每三年一次。
重點用能單位的門檻不在這份通知裡。依第 30/2026/NĐ-CP 號議定第 3 條(2026/01/21 頒布、簽署日生效,取代第 21/2011/NĐ-CP 號議定):
- 工業、農業生產設施與運輸單位:年總能耗折合 1,000 TOE 以上。運輸單位以每個設址分別計算。
- 建築物:500 TOE 以上。
- 名單由越南省人民委員會每年 3 月 31 日前核定公布。
但書
- 單位要看清楚:門檻的單位是 TOE(公噸油當量),不是 kWh。通知裡另有「使用國家預算的機關年用電 100,000 kWh 以上須提計畫」,那是公部門的門檻,不是民營工廠的認定標準,兩者不要混用。
- 不在名單上就沒有申報義務:是否納管以省人民委員會公布的名單為準。
- 門檻沿用舊制、沒有調整:第 21/2011/NĐ-CP 號議定第 6 條第 1 款的數字即為工農運 1,000 TOE、建築物 500 TOE,與第 30/2026/NĐ-CP 號議定第 3 條一致。這不是新增的義務,而是既有門檻的延續。
- 通知的計畫期限與審計頻率引自《工商雜誌》轉述,該通知全文 PDF 無可讀文字,細節請以通知原文為準。
企業可以先做的事
- 查一次自家廠區在不在今年省人民委員會公布的重點用能單位名單上。
- 若在名單上,把各產線的用電數據與年總能耗的換算方式先整理好,年度計畫的期限是每年 4 月 30 日前。
來源:越南工貿部、越南法律圖書館(第 30/2026/NĐ-CP 號議定)、LuatVietnam
泰國快訊
五、美國 301 強迫勞動案附加稅 12.5% 已對泰生效:兩個 301 案不是同一件事
已生效 適用:自泰國出口至美國的製造業
發生什麼
兩個案子要分開記,混在一起會把「已經在收的稅」講成「可能會加的稅」。
- 結構性產能過剩案: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 2026/03/11 啟動(美國聯邦公報 91 FR 12886,2026/03/17 刊登),涵蓋 16 個經濟體,泰國在列。意見與出席申請截止 2026/04/15(美東時間晚間 11:59),公聽會由 301 委員會於 2026/05/05 上午 10:00 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主聽證室舉行、必要時續行至 05/08。截至 2026/10/09,未查得公開的認定、擬議措施或後續聽證日期。
- 強迫勞動案:立案日為 2026/03/12(美國聯邦公報 91 FR 12884),共 60 個受調查經濟體,與前案的 16 個不同,國別清單不可互相套用。依 USTR 行動通知(91 FR 47318)與總統備忘錄(91 FR 47717,2026/07/23 簽署、2026/07/28 刊登),貨物於 2026/07/24 美東時間 12:01 a.m. 或之後進口報關、或自保稅倉提領者適用;泰國屬「其餘受調查經濟體」,附加稅率 12.5%,且不扣除最惠國稅率。
但書
- 日期要分清:行動公告與備忘錄 07/23、生效 07/24、聯邦公報刊登 07/28。三個日期不同,對客戶或供應商說明時用生效日。
- 在途貨物有例外:於 07/24 12:01 a.m. 前已裝船,且在 07/28 12:01 a.m. 前報關者免徵。
- 豁免清單要自己查:泰國適用附件 I 與附件 II 的 A 部分,沒有泰國專屬部分。附件 II A 部分的稅號數約 2,100 個,這是第三方機構的統計,本刊無法逐項驗證,請以自家 HS 碼回附件原文查對,不要依賴件數。
- 產能過剩案尚未裁定:據 Thai Examiner 報導,泰國商業部副部長 Kirida Bhaopitchir 表示不同 301 案件可能疊加,泰方評估汽車及零件、機械、橡膠製品受衝擊較大。這是泰方的評估與媒體、律所的歸納,不是 USTR 的逐國產業清單,也不代表產能過剩案已成立。
企業可以先做的事
- 把對美出貨的料號對到 HS 碼,回附件 I 與附件 II A 部分查一次是否在豁免範圍。
- 12.5% 已經在成本裡,先把它併入對美報價的成本結構,不要當成未來風險。
- 原產地證明與供應鏈勞動條件的佐證文件,依客戶稽核的頻率整理成可隨時調閱的形式。
來源:美國聯邦公報 91 FR 47318、美國聯邦公報 91 FR 47717、美國聯邦公報 91 FR 12886、Thai Examiner
六、泰國境內參展費加倍扣除:內閣原則通過,尚未刊登皇家公報
草案|待定案 適用:在泰國設有法人、有境內參展計畫的企業
發生什麼
據 Thansettakij 報導,泰國內閣於 2026/10/06 原則通過依稅法典(ประมวลรัษฎากร)制定的皇家法令(พระราชกฤษฎีกา)草案:公司或法人合夥(บริษัทหรือห้างหุ้นส่วนนิติบุคคล)參加泰國境內展覽的場地租金或服務費,可按實際支出 2 倍扣除,須有主辦單位出具的實際參展證明。泰國財政部估約 3,800 家企業使用、稅收損失約 7.98 億泰銖。
泰國展覽會議局(สำนักงานส่งเสริมการจัดประชุมและนิทรรศการ,TCEB)於 2026/10/08 的官方說明進一步載明兩項條件並存:展覽須在適用期間內開始,費用也須在適用期間內支付。
但書
- 這是草案,不是已生效的稅務措施。內閣只是原則通過,下一步是法制審查程序。皇家法令須刊登皇家公報(ราชกิจจานุเบกษา)後才有法律效力,內閣通過日不等於生效日。
- 截至 2026/10/09,本刊查無刊登紀錄與法令編號。皇家公報網站本期無法開啟,「查不到」不等於「未刊登」,請以公報為準。
- 期間為內閣決議日起至佛曆 2570 年(2027 年)12 月 31 日止。Thansettakij 的報導未寫開幕要件,TCEB 的說明有寫,以 TCEB 為準。
企業可以先做的事
- 明年的參展預算先按一般扣除編列,法令公布後再評估是否調整。
- 參展費用的科目歸類與主辦單位的參展證明,從現在開始就留存完整,事後補件通常補不回來。
來源:Thansettakij、泰國展覽會議局 TCEB 新聞列表(TCEB 於 10/08 發布「Cabinet Approves 200% Tax Deduction for Domestic Fairs」一則,該則獨立網址本刊未取得,兩項條件的內文待核)
馬來西亞快訊
七、電子發票豁免門檻提高至 RM3 million:三項例外決定你的子公司要不要上線
已生效 適用:在馬來西亞有登記實體的企業,特別是集團旗下子公司
發生什麼
據《東方日報》報導,馬來西亞財政部副部長劉鎮東於 2026/10/07 在馬來西亞下議院(Dewan Rakyat)答詢時表示,年營業額少於 RM3,000,000 者自 2026/09/01 起免強制實施電子發票(e-Invoice),逾 110 萬名中小微企業納稅人獲豁免,其中 164,435 人已選擇自願落實,可選擇繼續或不繼續。生效日出自馬來西亞稅收局(LHDN)2026/08/30 的新聞稿。
但書:三項例外,漏掉會判斷相反
依 LHDN《電子發票一般指南》(e-Invoice General Guideline)第 4.8 版(2026/08/30 發布,取代 2026/07/07 的第 4.7 版)第 1.6.10 節,下列三種情況不適用豁免:
- 有非個人股東或同等者,其年營業額達 RM3,000,000 以上。
- 是年營業額達 RM3,000,000 以上之控股公司的子公司。
- 有年營業額達 RM3,000,000 以上的關聯方或合資公司。關聯方依 1986 年投資促進法(Promotion of Investments Act 1986)第 2 條定義。
門檻的邊界要寫準:指南第 1.6.1(e) 節的用語是「年營業額少於 RM3,000,000」,而第 1.6.10 節三項排除的門檻是「達 RM3,000,000 以上」,兩者相接,年營業額恰為 RM3,000,000 者不在豁免範圍。也就是說,營業額低於門檻不等於豁免。集團旗下的台商子公司多半因為第二項或第三項而仍須上線。
分階段時程與寬限期
依同一份指南第 1.5 節表 1.1:第一階段 2024/08/01、第二階段 2025/01/01、第三階段 2025/07/01、第四階段 2026/01/01(年營業額最高 RM5 million)。豁免生效後,第四階段實質受約束的是 RM3 million 至 RM5 million 者,LHDN 未另列新階段。寬限期依馬來西亞財政部 2026/04/20 的聲明延長 12 個月至 2027/12/31,該聲明的適用對象是年營業額 RM1 million 至 RM5 million 者。聲明只寫寬限期內不因未遵循而處罰、須於 2027/12/31 前完全遵循,未載明處罰的起算日,本刊不推算。
- 寬限期內每月可開一張彙總電子發票,須於月底後 7 個日曆日內提交。
- 單筆超過 RM10,000 的交易自 2026/01/01 起不得併入彙總。
- 每月彙總與 RM10,000 兩條的條文位置是《電子發票特定指南》第 3.6.2 節與表 3.6 第 7 項,已核到。各階段寬限期的截止日在同一指南第 16 節表 16.1,本刊擷取中斷未能核到,日期請以 LHDN 現行特定指南(第 4.9 版,2026/09/07)為準。特定指南與一般指南的版本號各自獨立,不要互相對應。
另有一項已經存在、不屬於本次調整的措施:2026/07/07 馬來西亞首相兼財政部長宣布電子發票特別自願披露計畫(e-Invoice Special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me),期間 2026/07/07 至 2027/12/31,期間內自願更正不罰。適格對象為四類納稅人:自強制日起未申報或漏報者、已申報但有錯誤或不符規定者、任何期間或交易未申報者、正在接受或已被通知將接受電子發票遵循審查者。
加速資本減免這一項要注意時點:新聞稿宣示「符合條件的導入支出一年內可全額申請」,但 2026/04/07 已憲報公布的規則給的是分兩年(初期減免 20% 加年度減免 40%),兩者衝突。在憲報規則修訂之前仍應依現行的兩年規則申報,不要先按一年全額編列稅務預算。適用支出限 ICT 設備購置與電腦軟體開發或修改費用,且須用於電子發票導入。另須留意,透過自願披露計畫補正過去未遵循的納稅人,通常不符合該加速減免「完全遵循」的要件。
企業可以先做的事
- 先查股權結構:非個人股東、控股母公司、關聯方與合資公司的年營業額,任一達 RM3,000,000 就不豁免。
- 確認自家落在第幾階段,以及 2027/12/31 寬限期結束前的上線排程。
- 彙總發票的開立節奏與 RM10,000 的單筆門檻,先在系統上設好規則,不要用人工逐筆判斷。
來源:東方日報、馬來西亞稅收局 LHDN 電子發票一般指南、Bernama、Business Today
印尼快訊
八、印尼國會通過勞動保護法:尚未公布編號與生效日,2027 年最低工資仍依現行條例
已通過|未公布 適用:在印尼僱用員工的企業
發生什麼
據 Bisnis Indonesia 等印尼媒體報導,印尼國會(DPR)於 2026/10/06 的全體會議經議長徵詢各黨團同意後落槌通過《勞動保護法》(UU Pelindungan Ketenagakerjaan),全案 23 章、313 條,源自印尼憲法法院(Mahkamah Konstitusi)第 168/PUU-XXI/2023 號判決要求在 2026/10/31 前另訂勞動法。
但書
- 只有國會通過,還沒有公布。截至 2026/10/09,本刊未查得法律編號、總統簽署與公布(diundangkan)日期、生效日與過渡條款,印尼國家秘書處與印尼人力部(Kementerian Ketenagakerjaan)的法規資料庫均查無全文。
- 條文細節目前都是媒體轉述:定期契約(PKWT)最長 4 年、外包限縮於特定類型、資遣費乘數 0.5 倍不再作為最低基準、新設資遣保障或基金機制(是否另以政府條例訂定,所引來源未載明),這些都還沒有法律全文可核對,不宜當作已確定的雇主義務。
- 2027 年最低工資仍依現行條例:印尼人力部總司長 Indah Anggoro Putri 於 10/06 表示,2027 年最低工資仍依政府條例 PP 49/2025 的公式計算,新法的工資計算要在公布後一年才適用;同一報導另提過渡期可能為 6 個月、1 年或 2 年。這是單一官員的說法,本刊未查得其他官方說法。
- 公布期限要寫對:PP 49/2025 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印尼縣市級最低工資(UMK)最遲於當年 11 月 25 日公布、次年 1 月 1 日生效;省級最低工資(UMP)在第 27 條未查得法定公布日期,據 Katadata 報導(該段為勞工團體訴求的脈絡,非政府正式排程),UMP 2027 預定 2026/11/01 訂定、UMK 與部門別最低工資預定 2026/11/10 訂定。
企業可以先做的事
- 2027 年的人事成本先用 PP 49/2025 的現行公式估算,11 月上旬各省公布後再對照。
- 定期契約與外包的現行合約盤點可以先做,但不要依媒體轉述的條文先行調整,等法律公布與政府條例細則出來再動。
來源:Bisnis Indonesia、Literasi Hukum、Katadata
其他動態速覽
- 泰國|東部水災,Amata City 春武里園區 34 家工廠停產。據 Matichon 報導,泰國工業部長於 10/06 說明,截至 10/05 全國 55 府、4,523 家企業受影響(含工廠 316 家、中小企業 4,113 家、社區企業 94 家),初估損失逾 21.37 億泰銖;泰國工業區管理局(การนิคมอุตสาหกรรมแห่ง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IEAT)另初估工業區內「可能」約 180 至 190 家工廠受損、約 17 至 18 億泰銖,仍待調查。據 The Nation 報導,園區積水已退,停產的 34 家工廠中逾 10 家為汽車零件廠,暫定 10/12 前後復工。泰國氣象局 10/09 警報預告 10/09 至 13 日可能有豪大雨。另據 The Nation,泰國工業聯合會(FTI)秘書長初估工業部門損失近 60 億泰銖、前一週為 15 億。三組損失數字的統計口徑與日期都不同,不可相加也不可當成同一指標的時間序列。來源一、來源二
- 泰國|央行收緊外幣匯入的資金來源查核。據 The Nation 報導,泰國央行(ธนาคารแห่ง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外匯管制官員公告(ประกาศเจ้าพนักงานควบคุมการแลกเปลี่ยนเงิน)第 38 號規定一般外幣匯入達 20 萬美元以上須檢附資金來源文件,通過銀行「認識你的企業」(KYB)審查者一般交易可免逐筆文件。三個日期性質不同、並不衝突:泰國央行於 09/29 以通函把要求發給金融機構、公告於 10/07 刊登皇家公報、10/08(刊登次日)生效。另據同一報導,觀察名單帳戶匯入達 20 萬美元須逐筆檢附文件且不適用 KYB 豁免,黃金相關交易不論金額都需文件,現金購匯逾每客戶每日 15,000 美元另須證明外幣來源;KYB 豁免的適格條件是已有避險或貿易融資額度,或與該行有至少一年交易紀錄。本刊未取得公告原文,門檻與例外請以泰國央行公告為準。來源
- 馬來西亞|2027 年財政預算案 10/09 提交。據 Bernama 報導,馬來西亞首相安華將於 2026/10/09 下午 3:30 在下議院提交預算案,供應法案將自下週起進行八天政策階段辯論。本期截稿時尚未提交,SST、電子發票配套與投資獎勵是否調整,以當日正式內容為準,本刊不引用任何機構預估值。來源
- 馬來西亞|下議院通過 1983 年食品法令修正案。據 Bernama 報導,馬來西亞下議院於 10/08 二讀通過《2026 年食品(修正)法案》,由衛生部長 Dzulkefly Ahmad 總結辯論。修正內容包含賦予獲授權人員在調查時查閱記錄資訊、電腦化資料與數位資料的權限,標示規範與取樣權擴及食品接觸材料,並納入線上食品銷售監管與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這是授權條文,不是新增「拒絕查閱」的罪名。依 Bernama,依該法規例訂定之罪行最高罰 RM25,000 或監禁 5 年;另有報導稱食品接觸材料相關罰則最高 RM500,000 或 10 年,兩個數字須回法案文本核對。衛生部表示將給寬限期並分階段教育式執法,生效日未見公布。來源
- 印尼|微型與小型企業食品飲料清真認證 10/17 到期。依 PP 42/2024 第 160 條,中大型企業的本地食品、飲料、屠宰產品與屠宰服務過渡期至 2024/10/17,微型與小型企業同類別過渡期至 2026/10/17。外國產品不是固定 10/17 到期,條文要求部長最遲於該日訂定外國產品的義務時程並考量互認安排。來源
-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第三季憑證價格 82.32 歐元。歐盟執委會於 10/05 公布 2026 年第三季 CBAM 憑證價格 82.32 歐元,第二季為 75.28 歐元。頁面表格的欄位只寫 Price (€),未明寫單位,引用前請回頁面確認。CBAM 自 2026/01/01 進入正式階段,對歐出口的鋼鋁等製造業受影響。來源
本刊追蹤中
- 越南第 336/2026/NĐ-CP 號議定的分階段上線時程表:各項手續依越南財政部會同各部會的時程分階段上線,時程表尚未公布。
- 越南增值稅退稅自動判定的正式文件:目前只有官員表態,且 10 月與 12 月兩個時程未釐清,等議定、通知或公文出來才算定案。
- 越南修正增值稅法施行細則的議定草案:越南財政部草擬修正第 181/2025/NĐ-CP 號議定並徵求意見,本刊自政府草案列表頁讀到的意見期為 10/07 至 10/17;該公告頁的發布日與意見期本期未能以第二個來源交叉確認,列為待核。草案全文本刊未取得,若涉及出口退稅或扣抵條款,會直接影響現行的退稅實務。
- 泰國參展費加倍扣除草案是否刊登皇家公報:刊登後才有法律效力。
- 馬來西亞 2027 年財政預算案的 SST 與電子發票配套:10/09 提交後才有內容。
- 印尼勞動保護法的編號、公布日與實施細則:法律全文尚未公布,資遣保障機制是否另以政府條例訂定也待確認。
- 美國 301 結構性產能過剩案對泰國的裁定:截至 10/09 無公開的認定或擬議措施。
- 延續追蹤(第 01 期刊出):越南第 342/2026/NĐ-CP 號議定(外資九類經營許可)2026/10/18 生效;越南修正海關法取消廠內保稅倉(kho bảo thuế,tax-suspension warehouse)2027/03/01 生效、倉內既有料件可依舊制處理至 2027/08/31;越南商品溯源議定 2027/01/01 生效。本期均無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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