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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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6 年起正式進入收費階段,不只是歐洲本地的政策議題,而是直接影響出口歐洲的製造業工廠。鋼鐵、鋁材、水泥、肥料、電力、氫能六大類產品的生產商,不論工廠設在哪個國家,只要最終產品進入歐盟市場,進口商就必須申報並購買碳憑證,在東南亞的製造工廠,部分還沒意識到自己已在這條路徑上。本文提供三個自查步驟,快速確認:你的產品是否在 CBAM 覆蓋範圍內、你的嵌入式碳排放是否已有數據基礎,以及歐盟進口商可能對你提出哪些要求。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在 2023 年進入過渡期後,2026 年起正式啟動收費。這個機制的核心邏輯是:進口到歐盟的產品,必須為其生產過程中排放的碳付費,避免歐盟企業因碳成本較高而在全球競爭中處於劣勢。
對東南亞的製造業工廠而言,這不是「歐洲自己的事」,只要你的產品出口到歐洲,或者你是供應鏈中某個環節的供應商,CBAM 的要求遲早會沿著供應鏈傳遞到你這裡。以下三個步驟,幫助你釐清自己目前的曝險位置。
CBAM 第一階段涵蓋六大類產品:鋼鐵、鋁材、水泥、肥料、電力、氫能,這六類並非隨機選定,而是歐盟境內碳排放管制力度最強、最容易因進口替代而產生「碳洩漏」風險的產業。
判斷的起點是海關稅則號列(HS Code),歐盟已公布 CBAM 適用的 HS Code 清單,你可以對照出口報關的稅則號列,確認自己的產品是否落在清單範圍內。需要注意的是,CBAM 的覆蓋範圍不只看最終成品,也看中間材料。如果你生產的是鋁製零件,即使最終用途不是鋼鐵建材,仍可能在適用範圍之內。
如果你的產品目前不在六大類範圍內,並不代表可以完全放下。歐盟已明確表示 CBAM 的產品範圍將在 2030 年前逐步擴大,包含更多高碳排放密度的製造業產品,故從現在開始建立基礎認識,是為未來歐盟擴大課碳稅範圍做準備。
CBAM 要求申報的不是工廠整體碳排放,而是「嵌入式碳排放」,也就是生產特定產品時,從原料端到出廠的整個製程所排放的溫室氣體總量,以每公噸產品計算。
這個數字要怎麼來?目前的要求是由生產商提供實際測量數據,若無法提供,歐盟將使用預設值計算,而預設值通常高於實際排放,對出口商不利,這意味著,沒有做碳盤查的工廠,等於在談判桌上降低了議價能力。
對東南亞工廠來說,建立這份數據的挑戰在於三個層面:一是電力排放係數,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的電網碳排放強度與歐盟不同,計算方式需要特別確認;二是製程數據完整性,許多工廠的能耗紀錄分散在不同部門,沒有系統性彙整;三是上游原料碳足跡,嵌入式碳排放理論上要向上追溯供應商的排放,但若供應商也沒有數據,就需要使用行業平均值替代。
你不需要在今天就備齊所有數據,但需要知道目前有哪些數據缺口,以及彌補這些缺口需要多長時間。
CBAM 的法律義務主體是歐盟進口商,不是東南亞的出口製造商。但進口商為了履行申報義務,必須從供應商取得嵌入式碳排放數據,這個要求會直接出現在採購合約或供應商資格條款中。
實務上,已有部分歐洲買家在 2025 年就開始向供應商詢問碳排放相關數據,並將此列為年度供應商評審項目。如果你的產品已出口歐洲,可以主動詢問進口商他們的 CBAM 申報準備狀況,以及他們預期何時會開始要求供應商提供數據。
若你目前的出口比例以歐洲以外市場為主,這個要求可能暫時不直接影響你。但供應鏈的傳遞效應值得留意:如果你的客戶是組裝廠,而組裝廠的最終產品出口歐洲,碳排放的要求同樣可能透過層層採購關係到達你這裡。
相比中國、印度等已有較多 CBAM 適應討論的市場,越南、泰國等東南亞主要製造業市場整體在 CBAM 準備上起步較晚。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東南亞各國本身的碳定價機制尚未成熟(越南和泰國的碳交易市場仍處於試點或規劃階段),二是許多台商工廠的 ESG 資訊揭露需求主要來自台灣母公司的上市要求,而非直接源自出口目的地的法規壓力。
這個「時間差」帶來的機會是:現在開始建立數據基礎,比競爭對手早一步具備提供嵌入式碳排放數據的能力,在歐洲買家篩選供應商時就會是加分項。
CBAM 不是單次的合規清單,而是一個需要持續維護碳排放數據的長期機制,釐清你的產品是否在範圍內、你目前有哪些數據缺口、你的歐洲客戶最快何時會提出要求,是現在可以做的三件事。後續的碳盤查導入與數據系統建置,則需要結合在地顧問與系統工具配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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