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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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碳稅因應常從碳盤查談起,但在越南,工廠更早遇到的是節能申報。越南工貿部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簽發第 64/2026/TT-BCT 號通知,2026 年 11 月 20 日生效,取代 2020 年的第 25/2020/TT-BCT 號通知,規範重點用能單位的年度與五年節能計畫、執行報告與三年一次的能源審計。義務只落在省人民委員會核定名單上的單位,門檻是年用能折合 1,000 噸油當量以上。本文整理誰在名單上、三件事各要交什麼、新舊差異,以及工廠該先備齊的能源數據。#越南節能 #能源審計 #重點用能單位 #東南亞碳稅因應 #ESG碳盤查越南 #能源管理 #越南工廠 #在越台商
越南工廠的 ESG 工作,多半從客戶問卷與碳盤查開始。但在越南本地法規裡,比碳盤查更早成形的義務是節能申報:年度計畫、執行報告與能源審計(kiểm toán năng lượng)。2026 年 11 月 20 日起,這三件事改依新的通知辦理。
要先講清楚的是,這些義務不是每一家工廠都有。它只適用於「重點用能單位」(cơ sở sử dụng năng lượng trọng điểm),而且是省人民委員會核定公布的名單上的單位。不在名單上的工廠,沒有這項申報義務,不需要因為看到新通知而緊張。
門檻寫在越南政府 2026 年 1 月 21 日簽發、同日生效的第 30/2026/NĐ-CP 號議定(Nghị định)第 3 條:工業、農業生產設施與運輸單位,一年總能耗折合 1,000 噸油當量(TOE)以上;辦公、住宅、教育、醫療、飯店、超市等建築物為 500 噸油當量以上。用能範圍包含電、煤、油氣與其他能源,以設施營運地址計算[1][2]。
請注意單位是 TOE,不是 kWh。新通知裡出現的「年用電 100,000 kWh 以上」,是適用於使用國家預算機關單位的門檻,與民營工廠無關[3]。
名單怎麼來?依第 30/2026/NĐ-CP 號議定第 4 條,省人民委員會每年 3 月 31 日前核定公布轄區內重點用能單位名單,並彙整送工貿部[2];新通知第 5 條與第 9 條進一步規定,省人民委員會以附錄表 1.9 於每年 3 月 31 日前將前一年度名單送工貿部,工貿部能源與石油局再將年度名單公布於國家能源使用資料庫[3]。實務上由省工貿廳盤點造冊,例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 2026 年 3 月 11 日以公文要求檢查、清查並建立市內名單,河內市則於 2026 年 3 月 30 日核定 2025 年度名單[4][5]。
所以第一步很簡單:到省工貿廳或省人民委員會的公告找最近一年的名單,確認貴公司有沒有在上面。若用能已接近 1,000 TOE,也要留意自己隨時可能被列入。
第 64/2026/TT-BCT 號通知(Thông tư)由越南工貿部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簽發,依第 12 條第 1 款自 2026 年 11 月 20 日生效,第 2 款明定取代 2020 年 9 月 29 日的第 25/2020/TT-BCT 號通知。法源是 2010 年節能法(第 50/2010/QH12 號法律)經 2025 年第 77/2025/QH15 號法律修正後的版本,以及第 30/2026/NĐ-CP 號議定[3][6]。通知共 4 章 12 條,另有 3 個附錄:附錄一是年度計畫與報告表單,附錄二是五年計畫表單,附錄三是能源審計的步驟與報告內容[3]。
依通知第 4 條,名單上的單位每年要交兩次資料,而且都透過國家能源使用資料庫(dataenergy.vn)提交,受理單位是省人民委員會,省人民委員會可以分級或授權辦理[3]。
一是每年 1 月 15 日前,以表 1.1 向省人民委員會報告前一年度的能源使用情況。適用對象是列入「前兩年度名單」的單位,也就是 N 年 1 月 15 日前報告 N 減 1 年用能的,是 N 減 2 年名單上的單位[3]。
二是每年 4 月 30 日前,編製當年度節能計畫,並報告前一年度計畫的執行情況。工業生產單位用表 1.2,其餘依發電、建築與服務、運輸、漁業與農機、農業灌溉分別用表 1.3 至 1.7[3]。
每個五年週期的第一年 4 月 30 日前,要提交下一個五年週期的節能計畫,並報告上一個週期的執行情況,表單是附錄二的表 2.1 至 2.6[3]。通知也允許計畫在發電調度、產量、燃料、水文、生產方式或檢修計畫有重大變動時調整[3]。
依通知第 8 條,重點用能單位每三年必須執行一次強制性能源審計;審計步驟與報告內容依附錄三,包括規劃、調查與蒐集數據、現場量測、分析、提出節能方案與撰寫報告。報告須包含量測數據、單位產品能耗、能量平衡圖、效率與節能潛力評估、節能方案與投資效益分析。審計報告發行後 30 日內,以紙本或透過 dataenergy.vn 送省人民委員會;內容不合格由省人民委員會指導補正;單位與審計機構共同對報告內容負責[3]。
審計不能自己做。依第 30/2026/NĐ-CP 號議定第 6 條,能源審計機構須為依法設立的組織,技術負責人要有大學以上學歷、5 年以上經驗並持有能源審計師證,機構至少要有 3 名以 12 個月以上勞動合約聘用的能源審計師[7]。
通知第 6 條要求名單上的單位建立並採用能源管理模式,其中一項條件是依節能法第 35 條第 1 款配置能源管理人員(người quản lý năng lượng):具能源或相關工程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農業與運輸單位為技術中專以上),並持有主管機關核發的能源管理證書[3][8]。依 2025 年修正法的過渡條款,既有證書有效期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8]。
對照第 25/2020/TT-BCT 號與第 64/2026/TT-BCT 號兩份通知的條文,1 月 15 日、4 月 30 日、三年一審與 dataenergy.vn 提交這幾項沒有改變;改變的主要是流程與責任[3][9]:
一、受理窗口統一為省人民委員會(可授權),舊通知是向所在地省工貿廳提交。
二、名單時程改為省人民委員會每年 3 月 31 日前送工貿部,對應 2025 年修正法把名單核發權由總理改為省人民委員會[3][8]。
三、能源審計報告可以電子方式提交,而且單位與審計機構要共同負責內容,審計報告不再只是顧問交件。
四、新列入名單的單位的期限改以省人民委員會列名決定起算:一年內要建立能源管理模式並向省人民委員會報告,也要在一年內完成能源審計報告送省人民委員會;舊通知只就能源管理模式訂有自總理決定起一年的期限[3][9]。
五、過渡條款:通知生效前已發行的能源審計報告,自發行日起三年內有效[3]。
六、表單仍依產業分列,工業生產單位用表 1.2,但預算機關專用表由舊通知的表 1.5 改為表 1.8,各表欄位以新通知附錄一為準[3][9]。
新舊差異的正式說明,工貿部並未另行發布,以上為條文對照,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違反節能法規的行政處罰依第 134/2013/NĐ-CP 號議定,經第 17/2022/NĐ-CP 號與第 133/2026/NĐ-CP 號議定修正,工貿部於 2026 年 4 月 10 日發布合併文本;節能領域罰款上限為個人 1 億越盾、組織 2 億越盾[10]。依第 17/2022/NĐ-CP 號議定修正後的級距(第 134/2013/NĐ-CP 號議定第 19 條與第 29 條),未依規定執行能源審計可罰 5,000 萬至 6,000 萬越盾[13],未編製年度或五年計畫、未報告可罰 1,000 萬至 2,000 萬越盾,未指派或指派不合格的能源管理人員可罰 500 萬至 1,000 萬越盾[11]。各級距適用於個人或組織,以及 2026 年修正後是否調整,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通知本身沒有附換算係數表;表 1.1 的填報單位是 kWh、噸與千公升,煤種與蒸汽種類在 dataenergy.vn 系統內選取[3]。粗估時可以用統計上的定義:1 噸油當量等於 41.868 GJ,約 11,630 kWh[12]。換算下來,若一座工廠只用電,年用電接近 1,163 萬 kWh 就會貼近 1,000 TOE。有柴油鍋爐、天然氣或煤的工廠,燃料用量要另外折算後加總。
這只是粗估。越南官方對各種能源的換算係數,以 dataenergy.vn 系統與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判斷是否在名單上,仍以省人民委員會核定的名單為準。
把通知的三項義務對應到工廠現場,需要的其實是三組不同粒度的能源數據。
表 1.2 要求的是全廠分能源種類的用量,加上產量,才算得出單位產品能耗。數據來源通常是電費單、燃料採購與領用紀錄、產量報表。難點不在總量,而在「計畫」:要提出下一年度的節能目標與措施,就要知道去年哪些設備、哪些時段用得最多。
附錄三要求審計報告包含現場量測數據、單位產品能耗、能量平衡圖與節能潛力評估[3]。這代表審計機構進廠時,會需要空壓、冷凍、鍋爐、照明與主要生產設備的分系統用能,而不是一張總電表。工廠若平時只有總表抄錄,審計機構就要靠短期量測推估,三年一次的報告品質會受限,提出的節能方案也難以追蹤。
能源管理模式要的是持續性:誰負責、多久檢視一次、數據存在哪裡。能源管理人員要能回答省人民委員會的查核,手上就要有月度用能趨勢、異常說明與措施執行紀錄。
以下五項不必等名單公布,現在就能逐項檢查。
第一,全廠能源種類有沒有列齊。電之外,柴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煤、外購蒸汽與冷媒都要納入,各自的採購與領用紀錄要能按月彙整。
第二,電力有沒有分到主要系統。空壓、冷凍空調、鍋爐、主要產線至少各有一個計量點;沒有分表的,先用設備額定功率與運轉時數估算,並標註為估算值。
第三,用能數據與產量數據的期間是否一致。電費單是帳單週期,產量是生產月報,兩者期間對不上,單位產品能耗就會失真。
第四,抄表與記錄方式。人工抄表的廠,要確認頻率、責任人與留存位置;已有電力監控或能源管理系統(EMS)的廠,要確認數據能匯出成表 1.1、表 1.2 需要的格式。
第五,三年一次審計的量測點。把上次審計(若有)或這次規劃的量測點清單留下來,下次審計才能比較。
多數工廠在第一次做分系統計量時,光是把空壓與冷凍空調分出來,就能看出這兩項合計常占全廠用電三到四成(專家輔導經驗,實際數據依行業與企業不同有差異,僅供參考),這也是年度節能計畫最容易提出具體措施的地方。
把能源數據整理到分系統、分月的粒度,不只是為了節能申報。越南的溫室氣體盤查義務依第 06/2022/NĐ-CP 號議定與相關決定辦理,範疇二排放就是從外購電力與熱力的用量算出來的;客戶的供應鏈問卷問的也是同一組數字。節能申報、碳盤查與客戶問卷,三者的格式不同,底層需要的是同一份口徑一致的能源數據。
東南亞碳稅因應的討論,常常從碳價與碳費開始。對越南工廠來說,更務實的起點是把這份能源數據先建起來:用能管理系統接上電表與燃料紀錄,讓月度用量、分系統用能與產量自動對上,申報、審計與盤查就不必各做一套。
如果貴公司想確認越南工廠是否接近重點用能單位門檻,或評估能源數據從抄表走向分線計量的做法,歡迎填寫需求表,由熟悉越南工廠能源管理的顧問協助檢視。
本文引用之法規與數據,以越南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A1:要把所有能源折算成油當量後加總才能判斷。以 1 噸油當量約 11,630 kWh 的統計定義粗估,800 萬 kWh 約 690 TOE,再加上柴油的折算量,可能接近或超過 1,000 TOE。但是否列入,仍以省人民委員會核定公布的名單為準,建議先到省工貿廳的公告查最近一年的名單,並留意自己是否會在下一年度被列入(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A2:依第 64/2026/TT-BCT 號通知,自省人民委員會列名決定發布起一年內,要建立並採用能源管理模式並向省人民委員會報告,也要完成能源審計報告送省人民委員會。之後每年 1 月 15 日前報告前一年度用能、4 月 30 日前提交當年度節能計畫與前一年度執行報告,每三年做一次能源審計,都透過 dataenergy.vn 提交。
A3:可以共用底層數據,但格式不同。碳盤查用的是外購電力與燃料的年用量乘上排放係數;節能申報的表 1.2 要分能源種類的用量與產量,能源審計更要分系統的量測數據與能量平衡。建議把能源數據整理到分月、分系統的粒度,再分別套到碳盤查、節能申報與客戶問卷三種格式。
[1] LuatVietnam,Tiêu chí xác định cơ sở sử dụng năng lượng trọng điểm từ 21/01/2026,2026 年 1 月 22 日
[10] Bộ Công Thương(越南工貿部),Siết xử phạt vi phạm điện lực, phạt tới 200 triệu đồng,2026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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